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建议提高网络电视消费警惕

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根据权威统计发现,近年来电视购物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电视购物诈骗”,只需0.32秒就可得到120万条搜索结果。今年1月,由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提供的数据显示,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已接到与“电视购物”相关的投诉310起,投诉产品多集中于手机、手表、便携式电脑等电子产品。

    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得到结果显示,上半年销售服务投诉量同比上升68.7%,电视购物问题多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夸大宣传、产品质量缺陷、售后服务欠缺、货不对版、假冒产品、连环诈骗等。下面让我们跟随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来看一下各类不良商业交易。

    虚假宣传“遮人耳目”

    首先,经营者往往采取夸大、虚假宣传方式,通过媒体发布购物广告,利用广告忽悠人,干扰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吸引消费者购买。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认真履行审查责任,致使其所播放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中存在虚假违法、内容庸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现象。

    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国广告法相关条文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所以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鼓励消费者勇敢维权,打击此类违法诈骗商业行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也公布一份9月由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中国广告协会对各地卫视频道进行的集中监测结果,结果显示播放违法电视直销广告的竟然涉及28个省区市电视台的卫视频道,电视台无意间成为电视购物诈骗的帮凶。

    付款验货为时已晚

    其次,货到付款变为先交款后验货。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发现电视购物最大的特点是非现场性,消费者无法对产品真实情况进行直观感受,加之经营者设置的一些减轻、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置消费者于被动地位,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如货不对版或假冒伪劣),消费者很难要回货款。

    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采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云强,他分析说:“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用电视购物进行的诈骗都是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货,跟快递公司签好的协议都是让受害人先交钱后看货,不交钱就无法打开包裹。受害人打开包裹后看到东西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想退货时却不是那么容易了。有的数额不高的,受害人就自认倒霉了。”

    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

    再次,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指出受害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买卖。在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几起电视购物诈骗案件中,所有的受害人都曾有过电视购物经历。

    参与审理这几起案件的云强法官在接受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采访的过程中说:“几个案件的主犯都是通过网上购得这些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记录,让业务员给他们打电话,冒充电视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推销劣质产品。”

    无凭无据举证困难

    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发现此类非法经营者除订购电话外,根本不标明售后服务电话和公司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使得消费者就是进行投诉、申诉,也会因无公司具体名称、地址,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查找。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状况,天下互联防骗子联盟指出大部分电视购物公司不提供正规发票,即使提供凭证,也没有明确名称、地址、商品规格、保修等资料,导致消费者举证困难。

    并且,电视购物诈骗往往选择外地消费者下手。仍以丰台区法院近期审理的几宗电视购物诈骗案件为例,云强说:“在这些案件中,受害人全部在外地。被告人之所以选择外地被害人,考虑的是被害人距离北京较远,被骗金额又都不高,这些被害人不会选择来北京报案或来北京找他们退货、退款,这样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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